筑牢防线 常记为政清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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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响应北京市和市教育系统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的要求。2010年5月5日至6月5日学校组织进行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校、处两级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广大教职工、全体学生共同参与活动。活动的主题为:加强思想教育、完善各项制度、抓好集中整顿、严肃党的纪律。现将活动内容与活动要求摘录如下。
  活动内容:
  5月上旬1.召开全校主题教育活动动员大会,校领导作动员、讲党课;请大兴区检察院领导结合高校案例,作关于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报告。
  2.布置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任务(绘制流程图、风险点查找、防控措施、完善制度)。
  3.悬挂宣传条幅,营造校园“宣教月”氛围。
  5月中旬,宣传橱窗展览(食堂)。
  5月中下旬,进行大学生廉洁教育(二级单位领导为学生办廉洁教育讲座)。
  5月下旬1.组织学习《廉政准则》、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自行组织全体党员观看警示教育录像片。
  2.学校党委理论中心组组织学习。
  6月上旬,组织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 (参观女子监狱);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详见说明),进行测试答题。
  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教育是反腐倡廉的基础性工作,是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保证,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治本之策,是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环节。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在做好思想发动的基础上,组织本单位党员和领导干部积极投入到宣传教育月活动中去。
  2.加强领导。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班子成员既要切实担负起领导与组织责任,又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自觉接受教育。
  3.确保效果。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取得实效,要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要坚持宣传教育的统一领导,增强主题教育的合力;二是要坚持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增强宣传教育活动的感召力;三是要做到主题教育活动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确保学校布置给各部门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各项内容按时完成。
  4.搞好总结。宣传教育月活动结束以后,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进行总结,并写出书面总结报告于6月15日前上交到纪委办公室。学校纪委、监察处将于6月中旬对此项工作进行重点抽查,同时征求各党总支及直属党支部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