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院校在人们心中一直被认为是一片圣洁之地,广大教育工作者担当着“传道、授业、解惑”的职责,一直被认为是品德高尚、甘于奉献的榜样。然而,近年来发生在高等教育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如同笼罩在这片“圣坛”上的阴影,令人心头沉重!
据统计,2006年至2009年,北京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案件80件94人次,其中北京市高校工作人员有34人被立案侦查,占全市教育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人数三分之一,环比2002至2005年这一数字增长了50%。
目前高校职务犯罪发案部位相对集中。基建、采购、后勤和招生领域成为案件多发环节。前三者反映出高校内部行政管理和监督方面存在着社会较为普遍的问题和漏洞。后者则反映出高校行业的特殊性,即在教育产业化思潮的影响下,在办学自主权的失范和滥用后产生的一系列问题。
一、基础设施建设环节从目前建筑市场职务犯罪的发案情况看,建筑工程领域仍是贪污、商业贿赂发案率较高的领域。随着高校基础建设逐年增多,一些不法建筑商为了承揽基建工程,把目光盯在主管基建的领导干部身上,千方百计拉这些人下水。例如:北京某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吴某、基建处处长黄某、基建处办公室主任王某在任职期间,在该校学生宿舍和职工食堂施工过程中,收受施工方贿赂款共计45万元。
二、物资采购环节高校每年都有大量的物资采购工作,个别人员在采购教材、教学用具、教学设备等过程中,利用职权收取回扣。例如2006年办理的三起图书受贿案,在全国范围内牵出了一系列高校商业贿赂案件,至少有上百所高校人员涉案其中。
三、校办产业管理环节在校办产业经营过程中,有少数管理人员借机贪污挪用、收受贿赂,从中大发横财;也有一些人玩忽职守、渎职失职、乱拍板,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四、创收和自主收费环节在自筹办学经费过程中,少数领导干部和教职员工借筹资办学、办班创收、引入科研经费等工作之便,贪污、挪用公款致使单位资金监管失控,大量职务犯罪现象滋生。
还有某些高校违反规定,设立一些自主创收项目,并私设部门“小金库”,致使单位资金监管失控。
五、招生环节一些高校负责招生工作的人员,利用招生之机索贿受贿。尤其是在单独招收保送生、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等领域,很容易发生权钱交易等违法行为。而为学生转系、转专业、专科升本科、推荐免试读研究生、评奖等,也成为一些教育工作者搞权钱交易的“大好”时机。